最近出差到上海,因工作原因与上海的几位在知识产权方面享有盛誉的大律师接触,其间,正遇见他们刚接到一起著作权纠纷,案情大致是这样的,国内有一知名画家擅长画中国古代服饰,近几年来,上海的先后有多家五星级宾馆以每幅画4000元的价格邀请这位画家为其画了多幅中国古代服饰绘画,宾馆将这些画挂在大厅供大家观赏。近日,画家发现他的绘画作品被这些宾馆复制成多份,并将这些复制品通过刺绣的方式变成了刺绣工艺品,以每件刺绣工艺品50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画家说宾馆的上述行为都没有经过他的许可。
这是一起明显的侵犯绘画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但侵犯了作者那些权利,因侵权而产生了那些民事责任等等问题,几位律师众说纷纭,分歧很大。经过一番争论,我们达成了一些共识,认为该著作权纠纷在国内属首列,尚无相似的案例可借鉴,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有些问题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出于对著作权事业的热爱,我将我参与上述讨论中我的观点整理出来,供大家探讨。
一、关于对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1、本案中宾馆委托画家画的中国古代服饰绘画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呢?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看出由于宾馆委托画家创作作品时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没有通过合同约定,因此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自然的归属于画家。
2、本案中,在画家的作品上通过侵权而形成的刺绣工艺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画家与刺绣作者达成合作作品的协议,画家与刺绣作者都为刺绣工艺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如果画家与刺绣作者达不成合作作品协议,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刺绣工艺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应为作者,因为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劳动成果,侵权作品一方面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但同时该侵权作品中也存在作者的独创性的劳动。所以,我们不能因刺绣工艺美术作品未经画家的许可而否认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著作权的内容及本案中宾馆对著作权的侵犯。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但本案中宾馆侵犯了美术作品的那些著作权呢?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对外展览,也是将作品公之于众的一种方式,因此,宾馆未侵犯画家的发表权。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刺绣工艺美术作品没有画家的名字,故侵犯了画家的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本案中,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是宾馆,而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后由谁来行使修改权,依据著作权法的精神,修改权属于作者的绝对权,而依据物权法的精神,作品原件所有权人将拥有绝对权。这两个法存在明显的冲突,我认为,是否侵犯修改权,要看原件所有权人修改的目的,如修改用于商业目的,则侵犯了作者的权益,如修改用于个人学习目的,则属于合理使用,没有侵犯作者的权益。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本案中,绘画复制品通过刺绣的方式变成了刺绣工艺品,故侵犯作者的作品完整权。
5、本案中,侵犯作者的财产权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就不作过多讨论。
三、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范围内商业性使用作品的行为,著作权法要求签订书面的合同。
2、本案中,双方没有达成书面协议来处分上述著作权,故可以看出画家只希望宾馆通过展览的方式来使用他的作品。
四、著作权的保护。
1、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和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故侵权的宾馆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因侵犯著作权而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我认为,侵犯作者著作权里的人身权,比如未经作者许可,修改其作品,比如未经作者许可,对其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和破坏,这些行为都会给作者的心里造成痛苦,都会影响作者的身心健康,因此,侵犯作者著作权里的人身权,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是我对美术作品著作权做的简单分析,还望大家看后能给我提出宝贵的意见,促使我对我国的著作权法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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